房屋署轄下的舖位與商業機構之不同點是什麼呢?就是商業機構主要是營利,為股東賺取最大合理利潤,而房署則是以轄下舖位向周邊所屬屋苑居民提供各種生活所需,而當中更要顧及平衡,即不能偏重某一類商店,這是兩者之不同點,可是某些時候這規則並不會適用,尤其是涉及建制組織時。
房屋署轄下鑽石山龍蟠苑商場202A舖在2019年10月左右租出了,租戶的資料是提供文化服務的,可是交吉後舖位一直原封不動,既無裝修也無營業,直到2020年2月初仍是吉舖。然而,根據房署與租戶的租約【(26)由本租約開始生效之日起計一個月內開始營業】,過去若有新租戶遲了開業,很快就會收到電話或信件,查詢幾時開業;有時候更需解釋遲開現由。而據租約中更有規定:【(4)…….倘承租人不遞守或不履行本租約之任何條款,則業主有權終止本租約…….】,可是房署卻對這一個已交吉幾個月竟丟空舖位毫不理會,實在是匪夷所思!
事情發展到了2020年的三月份,這間吉舖的玻璃門上終於貼滿了各種活動資料,有英文補習,球類活動,音樂,書法,繪畫,粵曲,功課輔導,親子手工等等,可算包羅萬有,但神奇是課程都沒有列明開班時間、收費、什麼導師等等最基本資料,還有至今沒有人辦工,舖位一直重門深鎖,內裡連—張椅凳也沒有,當然沒有招牌了,這怪誕情況引起居民的疑惑?質疑究竟在搞邊科?
後來有人發現租戶的幕後老板,就是建制組織「東九龍居民協會」。這不是一些回歸後成立的搵著數的投工組織,它前身是「九龍十三鄉委員會」,成立於1957年,當時港英政府因清拆竹園鄉(即今天的黃大仙上下邨位置),但因賠償與安置問題引起居民不滿,港英更出動警察強行拆卸,後來附近的多個鄉村都加入支持抗爭,組成「九龍十鄉聯合支援竹園村民會」,最後事件上升到中英兩國外交層面解決,到了1986年改名「東九龍居民委員會」。
從上述資料可知道「東九龍居民委員會」是個根正苗紅的建制組織,說白一點就是共產黨外圍,曾經參與對港英的鬥爭,面對這種組織怕連777也要恭恭敬敬,可況小小的房署呢?
所以他們才可明目張膽,房署也只能裝聾扮啞。我無法知道他們在這裡納空租有什麼打算,但從這事件反映了一個事實,就是任何法規只要涉及有力建制組織,都會自動失效,香港法治的敗壞就是源於此!